▲毕业生应该关注的问题(签约、户口、档案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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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题: ▲毕业生应该关注的问题(签约、户口、档案等)
发信站: BBS 鼓浪听涛站 (Fri Jan 6 16:38:35 2006), 站内
(2006年2月1日更新)
一、如何签订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
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的程序为:
1、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
2、毕业生在《就业协议书》上签署应聘意见后,将《推荐表》原件、《成绩单》原件和《就业协议书》交接收单位。
3、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4、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《就业协议书》交学院(研究院)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5、毕业生将《就业协议书》交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盖章,毕业生、用人单位、毕业生所在学院(研究院)各留一份
6、接收单位将毕业生《就业协议书》、《推荐表》和《成绩单》原件送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,如当地就业主管部门不须审批,则不须办理,但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广州、深圳、厦门6城市必须上报审批。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审批表(函)交所在学院。学院根据《就业协议书》和审批表(函)做就业方案并据此开具报到证。学生处凭《就业协议书》和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函审核编制就业方案,
上报教育部和福建省人事厅,开具报到证。
二:办理《就业协议书》解约流程
违约需要办理如下手续:
1、毕业生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(盖单位公章),并退回推荐表、协议书原件
2、毕业生向学院(研究院)提出书面申请(阐明解约理由),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和原《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
3、学院(研究院)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并签字、盖章,毕业生将以上材料交学生处就业指导科
4、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《就业协议书